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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禽流感传入我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0:00 东南早报

  质检总局卫生部联合发出公告

  早报讯国家质检总局和卫生部昨天联合发出公告,要求各地检验检疫和卫生部门要严格把关,防止禽流感传入我国。同时提醒出境人员,应尽量避免前往有疫情发生的地区或疫点。

  公告指出,据世界卫生组织报道,自2003年12月至今,韩国、越南、日本、泰国、柬埔寨、老挝、印度尼西亚、中国、马来西亚、俄罗斯、哈萨克斯坦、蒙古、土耳其、罗马尼亚等15个国家先后暴发禽间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越南、泰国、柬埔寨和印度尼西亚等国出现人禽流感疫情。截至10月20日,全球共有118人感染禽流感,其中61人死亡(病死率51.7%)。

  公告要求,来自上述国家的人员,如有发热、咳嗽、头痛、全身不适等症状的,入境时应当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报。

  前往上述国家的人员,可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及其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了解该地区的疫情,或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http://www.aqsiq.gov.cn)卫生检疫与旅行健康专栏查询相关信息。

  有关部门提醒,出境人员应尽量避免前往有疫情发生的地区或疫点,若确需前往,应了解和掌握禽流感的预防方法,采取适当防护措施:要避免接触禽流感患者、染病家禽及其粪便或沾染了粪便的灰土、泥土;避免食用生的或未经煮熟的禽类;在疫情出现点、禽类养殖、销售、屠宰、加工场所要采取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勤洗手;对禽流感病毒可能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处理;发现有流感样症状要及时就诊。(《竞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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