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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类人群禁止接种流感疫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0:00 东南早报

  卫生部发布相关指导意见接种疫苗最佳时间为9至11月

  早报讯卫生部昨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主管部门印发了《中国流行性感冒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指出流感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可施行群体免费接种流感疫苗的紧急措施。同时,指导意见还指出八类人禁止接种流感疫苗。

  卫生部的通知说,流感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可采取应急接种措施,组织的群体性接种或者应急接种所使用的疫苗,由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除上述情况外,流感疫苗由群众自愿接种,费用自行负担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疫苗接种应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接种单位内进行。

  关于接种疫苗的时间选择,《指导意见》说,在流感流行高峰前1-2个月接种流感疫苗能更有效发挥疫苗的保护作用。推荐接种时间为9至11月份。各省可根据当地流行的高峰季节及对疫情监测结果的分析预测,确定并及时公布当地的最佳接种时间。(《新快报》供稿)

  □相关链接

  禁止接种人群

  对鸡蛋或疫苗中其他成分过敏者格林巴利综合症患者怀孕3个月以内的孕妇急性发热性疾病患者慢性病发作期严重过敏体质者

  12岁以下儿童不能使用全病毒灭活疫苗

  医生认为不适合接种的人员

  推荐接种人群60岁以上人群慢性病患者及体弱多病者

  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特别是一线工作人员

  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

  养老院、老年人护理中心、托幼机构的工作人员

  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出租车司机,民航、铁路、公路交通的司乘人员,商业及旅游服务的从业人员等

  经常出差或到国内外旅行的人员

  谨慎接种人群怀孕3个月以上的孕妇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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