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服务低保之政策解读 服务低保之生活写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0:03 新文化报

  长春市五个区成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城区,低保户受益

  大病住院最多一年救助6000

  有句话说,有啥别有病。以现在的医疗费用,头疼脑热的都得花费不少,更不要说是城市里的困难群众了。不过,为解决困难群众就医难,长春市政府日前下发了《长春市建
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从2005年10月开始,用2年时间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

  救助范围:五个城区

  此次长春市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的试点城区是朝阳区、南关区、宽城区、二道区、绿园区。

  救助对象:低保对象

  救助对象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具体条件由试点城区民政部门会同卫生、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制定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救助方式:大病救助为主

  救助应以大病救助为主,主要指:“慢性肾功能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肝炎”、“精神病”等,具体病种由试点城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救助标准:免收诊察费降低检查费

  1.大病的救助种类和救助标准,市里不做统一安排。各试点城区可采取以下方式进行救助:一是给予大病医疗费用补助报销,城市低保对象住院治疗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6000元;二是各城区联系保险公司为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住院医疗保险;三是日常用药定额补助或开设零利润药店。救助方式各试点城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2.各试点城区要以区级为单位选定1所~2所定点医院,原则上,救助对象必须在定点医院就诊,定点医院确实无法医治的,经定点医院会诊批准后,可到上级医院会诊。

  3.各试点城区无论采取何种医疗救助方式,试点城区民政、卫生部门要组织专家制定适宜的诊疗、用药及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目录,定点医院要根据目录施治,提供优质服务,免收诊察费,适当降低部分检查项目收费标准。

  4.对低保对象实施医疗救助(任何方式)在审核个人实际支付医疗费用时,剔除下列费用:医疗机构按规定应减免的费用;救助申请人所在单位为其报销的医疗费用;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各种商业保险支付或赔付的医疗保险金;职工单位或相关部门补助的费用。

  5.城市低保对象患有国家规定的特种传染病救治费用,按规定渠道解决。

  6.城市低保对象因违法犯罪、打架斗殴、医疗事故、酗酒、自伤、自残和自杀等行为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医疗救助范围。

  救助提醒:骗取救助将取消低保

  对骗取城市医疗救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如数追回救助款,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处理。当事人是城市低保对象的,取消其家庭低保资格。城市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和医务人员,如在诊断、治疗、处方等医疗环节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卫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违法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经办人员由工作失职或滥用职权造成城市医疗专项资金流失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本报记者 刘丹

  申请、审批程序

  1救助对象本人向社区低保专干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居民身份证、定点医院正式医疗费收据、医生处方及有关保险单据等县级民政部门认为需要的证明材料。

  2社区低保专干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情况属实的,要指导申请人如实填写《城市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

  3街道(乡镇)民政助理要对上报的证明材料和《审批表》进行审核。审核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上报民政部门;不符合条件的原渠道退回并签明理由。

  4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及申请救助情况要在申请人所在社区张榜公示3天。

  5审批、复核各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通过的人员名单及具体救助额度要在申请人所在社区张榜公示3天。

  6经民政、

财政部门共同核定的救助金,由民政部门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发放渠道,通过社会化发放形式发放给救助对象。(新闻编辑:)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