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卫生部要求加强疫区人员入境检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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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0:11 经济信息联播 | |||||||||
今天下午,国家质检总局和卫生部联合发出公告,要求来自发生禽流感疫情国家的人员,如有发热、咳嗽、头痛、全身不适等症状的,入境时应当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报。 公告要求,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要对可疑病例要发放《就诊方便卡》,各级医疗机构对持有《就诊方便卡》的患者应给予优先诊疗。
我国出境人员应尽量避免前往有疫情发生的地区或疫点,确有必要前往发生禽流感疫情国家的人员,可以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及其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了解该地区的疫情,或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卫生检疫与旅行健康专栏查询相关信息。 据世界卫生组织报道,从2003年12月截至10月20日,全球发生禽流感的15个国家中,共有118人感染禽流感,其中61人死亡,病死率达51.7%。 此外,公告还提醒前往这些国家的人员,要避免接触禽流感患者、染病家禽以及粪便或沾染了粪便的灰土、泥土;避免食用生的或未经煮熟的禽类;在疫情爆发点、禽类养殖、销售、屠宰、加工场所要采取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勤洗手,对禽流感病毒可能污染的区域、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 相关专题:2005禽流感疫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