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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容院”每年毁掉千张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0:15 新晚报

  本报讯(记者 董艳春)文唇文出“烂嘴唇”,隆胸隆成“多乳房”,许多不具备医疗美容机构资质的美容院成了“毁容院”。昨天,记者从哈尔滨市几家大医院的美容科了解到,哈尔滨市每年被美容院“非法行医”而毁容的患者超过千人。

  记者昨天在哈尔滨市哈医大一院、哈医大二院和省医院等几家具有医疗美容资质的大医院了解到,全市每年因美容院“非法行医”而致毁容的事件达1000余起,其中哈医大二
院美容整形中心接治的此类患者竟占患者总数的三分之一。

  据省卫生监督所介绍,除了纹饰、隆胸外,像针灸减肥、各种药物导入等都属于医疗美容范畴。按照国家《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医疗美容项目包括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和美容中医科。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医师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医师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医师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专业临床工作经历。美容医师在对就医者实施治疗前,必须向就医者本人或亲属书面告知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医疗风险和注意事项等,并要签知情同意书。

  据了解,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登记机关核准开展医疗美容诊疗科目的,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然而,超过70%从事医疗美容项目的美容院只有工商部门颁布发的工商执照,根本没有卫生执业许可,从业人员也没有执业资质,超出了经营范围,属“非法行医”。很多患者更因涉及个人隐私而无可奈何,或者事后美容院已关门,给精神和肉体上带来巨大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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