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罚违章行人“站大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0:15 新晚报

  本报讯(李进胜 记者 刘治宇)昨天是处罚行人违法行为的第四天,记者采访中发现,经过连续整治,行人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但在部分路段和地点,本用来方便行人的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仍形同虚设,而交警的处罚工作仍开展困难。

  昨天,记者随同交警部门到南岗、道里、道外、动力等区实地采访,发现自觉按灯、按线走路的行人多了。在道里区新阳路安达街街口、南岗区西大直街与和兴十一道街、七
政街等街口,虽没有交通协管员和志愿者,但多数行人都能规矩地等候红灯,有的行人特意从远处走到斑马线处过街。

  然而,在一曼街哈医大一院门前、一曼街与吉林街交口、和兴路等路段和地点,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仍无人问津,部分行人宁愿在车流中等待、穿梭,也懒得再走几步使用这些设施。14时许,记者在一曼街哈医大一院门前看到,5分钟内,40余人横穿一曼街,其中包括在家属搀扶下、走路颤颤巍巍的病人,仅有3人走了过街天桥。而过街天桥距离这些行人的穿行位置甚至不超过5米。在一曼街与吉林街交口的地下通道更是成了摆设。整整10分钟,仅有1人从地下通道走过,而地上横穿马路的却不下20人。和兴路一带的过街天桥也遇到此类问题,更多的人面对安全和表面上的快捷,选择了后者。

  部分社会学者表示:取缔和规范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应让行人从根本上提高自身安全意识,所以罚款不应成为主要手段,教育也不应是单一的宣传和说教,应该让违法行人切身体会到交通违法对自身、他人和社会的危害,譬如:可以让违法行人在违法后,从事短时间的交通协管工作,或让违法行人从事短时间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这样可能收效更大。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