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扩编备战死刑复核 重大疑难死刑案可能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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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0:55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据《新京报》报道,10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穴以下简称纲要?雪。纲要针对当前中国司法体制中存在的问题,确定了涉及八方面的50项改革措施。其中提到,“在未来五年内,最高法将采取积极行动,收回地方各级高院对目前部分死刑案件的死刑核准权”。 最高法一位权威人士透露,去年年底,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通过了有关司法
工作量将骤增9倍 统计数字显示,由各省高级法院核准的死刑案件占全部核准案件的90%,收回死刑核准权后,以过去死刑案件数计算,最高法院的工作量将骤增9倍。一名知情人士介绍,与是否收回相比,最高法内部思考更多是如何收回的问题。 据了解,当初被提出的方案主要有三种。 一是按照几个大行政区域设立分院,专门负责辖区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死刑案件的核准工作。 二是设立巡回法庭,定期到一定地区进行巡回复核。 三是直接在最高法院内部增设死刑复核庭。 据了解,中央最终批准第三种方案,并同意增加三个复核庭,增加法官的编制。 死刑复核可能举行听证会 与此同时,一个有关死刑复核程序的司法解释正在制定过程当中。 一位接近该司法解释起草小组的人士向记者介绍,尽管尚未最终成稿,但一些思路将被重点考虑。包括增加复核庭人数,对重大、疑难的死刑案件采取听证会的方式等等。 “总体方向,将使死刑复核摆脱目前行政化的色彩,对控辩双方更具透明性。”上述人士表示。 据介绍,采取听证会方式的死刑复核将吸收辩护律师、检察机关、被告人、被害人等相关各方的参加,以便最大限度地发现“客观真实”,避免错案发生。 “我们起草的规则将会最大限度限制死刑适用。只要案情还有一点点可疑之处,便坚决不杀。”该人士向记者引述了该起草小组一位负责人的话。 此外,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证人出庭作证率不高,存在许多案件包括死刑案件仅靠证人证言即予定案的情况,这种情况也会逐步得以改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