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出这样的傻事,我很后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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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1:04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 昨天上午,阜阳市政协原秘书长徐波因涉嫌受贿136.18万元,在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理。泪流满面的徐波对指控事实基本没有异议,同时请求法庭接受自己的忏悔。 各方严阵以待
据了解,2004年8月11日,徐波被省纪委和阜阳市纪委找去谈话;8月底,徐波被双规。今年1月21日,徐波被依法逮捕。因此案影响较大,经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指定由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省高院指定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昨日的庭审持续了4个多小时,徐波的亲属也从阜阳赶到滁州,参加了旁听。 起诉书长达一万余字 上午8时30分,庭审正式开始。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略显憔悴的徐波身穿橘黄色号服,脚穿一双布鞋,被两名法警带上被告席。 在核实身份后,审判长开始宣读起诉书。因为徐波涉嫌受贿的次数、人数均较多,起诉书长达近30页,多达1.4万余字。审判长足足用了40多分钟,才将起诉书宣读完毕。在审判长宣读起诉书的过程中,徐波始终低着头,保持沉默。 142次收受136万余元 1953年出生的徐波,大学文化。1998年6月起升任颍上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2000年7月任颍上县委书记,2002年11月任阜阳市政协秘书长。 据指控,徐波在担任颍上县长和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任用、调动等方面给予帮助,先后115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04.78万元。在乡镇审批土地、争取黄淮海开发项目基金、划拨修路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先后27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1.4万元。 干部任用做交易筹码 在徐波涉嫌受贿的事实中,有115次是借自己手中掌管的任用干部、调动干部等职权,而接受贿赂的。 2001年,颍上县选派一批干部充实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在确定下派人选时,徐波提出由县委办公室副科级秘书王某到颍上县江店孜镇任党委副书记。同年8月,王某调任该镇党委副书记。此后的中秋节,王某为感谢和进一步得到关照,在徐波家中送给徐波4万元。 2002年初,颍上县乡镇换届时,在徐波提议下,经县委常委会同意,提名王某为某镇镇长候选人,后王某当选为镇长。为表示感谢,王某先后又送给徐波2.4万元。 离职后收钱是否是受贿? 徐波的律师认为,徐波在升任阜阳市政协秘书长后所收的现金,是在其已经离开颍上县委书记位置后收的,此时已无职权上的便利,不符合相关司法解释,不算是受贿。公诉人认为,徐波在收钱时仍然是国家工作人员,且徐波在心里应该明白对方送钱是对以前照顾的感谢,其行为是受贿。 辩护律师同时提出,徐波在双规之前就交代了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但公诉人表示,纪检部门在徐波交代之前就掌握了他的犯罪事实,其交代不属于自首。 庭上流出悔恨的泪 徐波对公诉机关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均基本不持异议。 在庭审的最后陈述阶段,徐波称,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他受过多年的教育,做出这样的傻事,他很后悔。同时,徐波还为自己进行了辩护,有时接受别人的钱财,纯属朋友之间的人情往来,不算受贿。虽然收了钱,但在选拔任用干部上,他是依照干部任用原则,综合考虑被任用人的能力,才予以任用的,没有对国家造成太大的损失。 在陈述中,徐波当庭流下了悔恨的眼泪。 法院未当庭宣判。 (马正山 俞斌 雪芹 本报记者 陈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