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公款获刑七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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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1:04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淮北医药公司“药耗子”李二平因贪污和挪用公款罪,日前被淮北市相山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继续追缴8万余元挪用款。 法院查明,现年38岁的李二平,系淮北市原医药公司干部。1995年7月至1996年7月,李二平在任该公司西药科分销处经理期间,将徐州医院欠该分销处的9.5万余元药款,分多次转让到其在淮北市农行设立的个人存折内,归个人使用。
1996年8月至1997年9月,李二平任该公司新特药部经理期间,于1996年两次从淮北制药厂提取价值4.65万元的药品销售。1997年3月,李二平安排将外单位欠的15万元货款转到淮北制药厂财务上,部分用于归还其个人所欠药款,部分归己所有,仅给单位8.83万元。 1996年7月,李二平让徐州一医药商店经理黄某虚开了一张400支白蛋白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后安排仓库保管员填写了假入账单,并把发票和假入账单交给会计入账,在财务上挂应付款10.8万。 (淮法宣孟雪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