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学年底前要配齐“法制副校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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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1:07 新文化报 | |||||||||
本报倡导的“法制副校长”活动被公安部列为维护校园治安的“八条措施”之一,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要求—— 据新华社电(记者 沈路涛 张宗堂)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3日在公安机关进一步落实“八条措施”电视电话会议上说,实施“八条措施”以来,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得到有效改善,不少地方涉校案件出现下降趋势。
刘金国说,今年6月16日,公安部向社会公布了“八条措施”,以维护学校和幼儿园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八条措施”,公安部要求,今年年底前要实现所有的中小学都要配齐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对因“八条措施”不落实,导致学校、幼儿园发生安全问题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刘金国表示,年底前,对所有涉校的恶性刑事案件,要重新进行梳理,逐一落实专案专人责任制,挂牌督战,限期侦破;对治安复杂地区的学校周边,要建立治安巡逻工作责任制,落实巡逻力量;对所有的学校和幼儿园要进行一次全面的火灾隐患大排查,并督促整改;城镇和靠近交通要道的学校周边要完善交通设施和交通标志,小学生上下学的时间,要有交警或协管员在校园门口维护交通秩序。 他同时要求,对接送学生的所有司机都要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要一律上线检测,该报废的要强制报废。(新闻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