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交通局原副局长梁小平因受贿被判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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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1:09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 (记者宗一多) 江苏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宿迁市交通局副局长以及沂淮、宁宿徐高速公路总监代表等,这些要职让梁小平风光无限,同时也把他送进了罪恶的深渊。近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 提起梁小平,人们可能并不熟悉,但他参加及负责的沪宁高速公路、江阴长江大桥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鉴于梁小平案发后,如实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受贿较重罪行,具有应当从轻处罚的情节,且犯罪所得已全部退缴,亦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作出如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