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企业年金实施意见 养老金不够用企业年金补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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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1:45 北京娱乐信报 | |||||||||
《广东省企业年金实施意见》出台 酝酿一年之久的《广东省企业年金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日前正式出台。企业及其职工可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年金可由企业出资,也可以由企业和职工按比例共同出资。
据悉,这是全国首份企业年金实施意见。 规范年金的筹集标准 据了解,《意见》是在去年实施的劳动保障部《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下称《办法》)和广东省政府《关于我省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通知》等法规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年金的筹集与分配标准,对企业年金方案和合同备案程序进行了规范,规定了监管部门的权力和责任,并对企业年金衔接过渡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企业职工可约定比例出资 《意见》规定,企业年金的筹集办法有两种?押可以企业出资,也可以企业和职工按约定的比例共同出资;费用可按月归集,也可半年或一年归集一次,职工个人缴费由企业代扣代缴。企业当年未能及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得继续提取或缴纳企业年金费用。 据《广州日报》 ■名词解释 企业年金 所谓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企业年金:(1)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2)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3)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