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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为保学生集体用餐安全 学校可聘家长监督午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1:45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杜丁)朝阳区文华学校20余名师生被疑食用没炒熟的扁豆中毒事件后,昨天市教委在其官方网站上重申学生集体用餐安全管理条例,指出学校要建立学生就餐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可聘请学生家长作为学生就餐义务监督员或设立家长开放日,公布食谱和卫生检测结果。

  昨天,市教委后勤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朝阳区文华学校(打工子弟学校)20余
名师生被疑食用扁豆中毒事件,目前有关部门正在进行调查,中毒原因尚未最后确定。

  据了解,按照市教委出台的《加强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在校集体用餐管理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通知》中规定,学校在选择社会供餐单位时,应当在各市级学生营养餐定点生产单位中选择,不得向非学生营养餐定点生产单位订餐;并应与供餐单位签订供餐协议,明确双方的义务和责任;同时要坚持每月检验其《卫生许可证》和《学生营养餐定点单位证书》。

  一般学生食堂生产操作间面积不得小于50平方米;被批准为区级学生营养餐生产单位的学校食堂生产操作间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学校食堂均须严格按照卫生部门核定的份数供餐,不得超量生产。要遵守供餐留样制度并备有48小时留样设备。生产过程和生产器皿不得存在生熟交叉环节,食品原辅料均须通过正规渠道采购并有健全的验证和验货制度。制作学生营养餐需配有专门的营养人员按照国家营养标准设计营养食谱。

  ■新闻背景

  11月1日,朝阳区文华学校22名学生和1名教师在吃过午饭后发生中毒反应,医生怀疑是吃了没炒熟的扁豆所致。11月2日,朝阳区教委让该校暂时停课,学校食堂也被区卫生局查封。11月3日教委要求该校停止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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