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院将推广法官判后答疑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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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1:53 海峡都市报 | |||||||||
N据《法制日报》 本报讯最高法院有关负责人近日透露,全国各级法院将推广法官判后答疑制,从源头上减少、预防涉诉信访。 法官判后答疑制度,是指宣判后,当事人对裁判有异议、疑问来访的,由原承办法官
该负责人表示,法院涉诉信访绝大部分属于案件存在难以改判的审理瑕疵。立案庭的接访法官在完全不了解案件事实和审理过程的情况下接待,效果往往不理想,并因此导致重复访、缠诉缠访。 目前,法官判后答疑制度已经在一些法院实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