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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上学放学时校园门口交通要专人负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1:53 海峡都市报

  N据新华社电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昨日要求,年底前,所有的中小学都要配齐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小学上下学,要有专人(民警或协管员)在校园门口维护交通秩序。

  今年6月,公安部公布了“八条措施”,以维护学校和幼儿园及周边的治安秩序。
具体包括:根据需要向学校、幼儿园派驻保安员;在城市学校、幼儿园周边有条件的道路设置上学、放学时段的临时停车泊位等。

  刘金国表示,即日起到年底,公安部将对各地落实“八条措施”情况进行督导。对因“八条措施”不落实,导致学校、幼儿园发生安全问题的,将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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