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上学放学时校园门口交通要专人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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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1:53 海峡都市报 | |||||||||
N据新华社电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昨日要求,年底前,所有的中小学都要配齐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小学上下学,要有专人(民警或协管员)在校园门口维护交通秩序。 今年6月,公安部公布了“八条措施”,以维护学校和幼儿园及周边的治安秩序。
刘金国表示,即日起到年底,公安部将对各地落实“八条措施”情况进行督导。对因“八条措施”不落实,导致学校、幼儿园发生安全问题的,将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