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禽流感传入我国境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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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2:48 东南快报 |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卫生部昨日联合发出公告要求,各地检验检疫和卫生部门要严格把关,防止禽流感传入我国,以保护我国人民的健康安全。 公告要求,来自发生疫情国家的人员,如有发热、咳嗽、头痛、全身不适等症状的,入境时应当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前往上述国家的人员,可以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及其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了解该地区的疫情,或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http?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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