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要配法制校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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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2:50 燕赵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公安部要求,今年年底前要实现所有的中小学都要配齐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表示,年底前,对所有涉校的恶性刑事案件,要重新进行梳理,逐一落实专案专人责任制,挂牌督战,限期侦破;城镇和靠近交通要道的学校周边要完善交通设施和交通标志,小学生上下学的时间,要有民警或协管员在校园门口维护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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