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校恶性案将限期侦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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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3:43 新京报 | |||||||||
公安部要求全国中小学必须配齐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 本报讯(记者 王姝)公安部昨日召开落实“八条措施”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国所有中小学都要配齐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小学生上下学的时间,民警或协管员必须在校园门口维护交通秩序。
据通报,自今年7月“八条措施”出台至今,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案件6420起,现一些地区涉校案件已开始下降。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表示,至本年底前,所有涉校的恶性刑事案件,都将挂牌督战,限期侦破;所有中小学都要配齐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小学生上下学的时间,民警或协管员必须在校园门口维护交通秩序。此外,接送学生的车辆将全部上线检测,该报废的将被强制报废;接送学生的所有司机都要接受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公安机关还将对各学校、幼儿园进行一次全面的火灾隐患大排查。据了解,目前,公安部已经成立了多个检查督导组,自即日起,各检查督导组将到36个重点城市明查暗访。 凡发现因“八条措施”未落实,导致学校、幼儿园发生安全问题,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