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感疫苗推荐接种时间为9至11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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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3:55 现代快报 | |||||||||
综合新华社北京11月3日电(记者朱玉刘奕湛)卫生部3日印发了《中国流行性感冒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在流感流行高峰前1至2个月接种流感疫苗能更有效发挥疫苗的保护作用。推荐接种时间为9月至11月份。 指导意见指出,全病毒灭活疫苗、裂解疫苗和亚单位疫苗的成分都没有感染性,不会引起流感,但是接种疫苗后有可能发生与疫苗接种无关的偶合性呼吸道疾病。
由于接种疫苗后人体内产生的抗体水平会随着时间的延续而下降,并且每年疫苗所含毒株成分因流行优势株不同而有所变化,所以每年都需要接种当年度的流感疫苗。 在流感不暴发流行时疫苗由群众自愿接种。费用自行负担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另据报道,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卫生部3日联合发出公告要求,各地检验检疫和卫生部门要严格把关,防止禽流感传入我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