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万富翁缓死 “刀下留人”有隐情(图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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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4:08 重庆晚报 | |||||||||
公益时报3日讯亿万富豪袁宝璟涉嫌杀人,执刑当日被叫“刀下留人”,是巨额捐献花钱买命还是另有隐情?记者独家专访了案犯亲属和该案辩护律师,揭开袁宝璟生死迷局。 对于身陷囹圄近两年的亿万富豪袁宝璟来说,2005年10月14日是一次真正的生死关。但这天,袁案发生了戏剧性的一幕,他被通知“暂缓执行死刑”。对于袁宝璟逃过此“劫”的解释,有媒体称,是因为袁决定向国家捐赠价值495亿元的石油资产而换取一命。不过,
暂缓执行真相 10月底,网上出现传言,称袁宝璟在10月14日被执行死刑当天签署了一项捐赠书,向国家捐赠了一份价值495亿元的财产,辽宁省法院决定暂缓执行其死刑。 对此,袁宝璟的夫人、中央民族大学舞蹈系教授卓玛女士表示了很大的遗憾,“那全是炒作,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卓玛说,早在2005年6月份,袁宝璟在看守所自感“难以活着出去”,就产生了向国家捐赠财产的意思。 袁宝璟的辩护人之一、北京信利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刘家众律师于10月12日和13日连续两次会见了袁宝璟,这期间袁宝璟下定决心举报一起重大犯罪线索。刘家众律师告诉记者,袁宝璟举报的这起犯罪线索,涉及某省的一位现任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袁宝璟出事前,这位书记授意袁宝璟花1.2亿港元购买了香港一家上市公司的股权,而股东登记的姓名,则是这位书记的夫人。举报的内容还不止这些,袁宝璟告诉有关司法工作人员,这位书记还掌控该省境内的毒品犯罪以及假钞买卖活动。 仍然生死未定 清华大学法学院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专家认为,袁宝璟举报的情况“至少涉及重大受贿犯罪,如果查实,按照最高法院的解释,可以定为重大立功表现,从而将死刑减轻为其他刑罚。” 刘律师说,实际上,袁宝璟此前在多次会见他时提到了这个犯罪线索,只是在笔录签字时,看守所的人一看内容,觉得事情重大,不让袁宝璟签名。后来,卓玛在北京请了公证员专程前往沈阳,将这些文书公证后寄给了高层。 据刘家众透露,袁案发生关键转机还是在10月13日夜间,即袁宝璟按预定计划被处决的前夜。这天晚上,辽阳市检察院负责人在该院驻辽阳看守所检察室负责人的陪同下,连夜讯问袁宝璟,“估计就是为举报这事,”而在第二天早上,辽阳市检察院决定暂缓执行对袁宝璟的死刑。 清华大学那位法学专家认为,“他举报的是一位现任省部级高官,抛开事实层面的因素不谈,能否对这位高官追究法律责任,确实还存在很多法律之外的变数。可以说,袁宝璟仍然是生死未定。” 还有惊人捐助 10月12日17时19分,袁宝璟在律师的帮助下,亲手书写了一份长达3页的《捐赠书》。袁宝璟在捐赠书中提到,他通过香港一家公司控股了位于印度尼西亚某岛上的一处油田区块,袁占有其中40%的股份,按10月12日的世界原油市场价格计算,袁宝璟所占股份价值超过2520亿元。 袁宝璟在捐赠书的最后说:自己“个人的财富、荣誉都是得益于国家……所以决定自愿将我在印尼油田的一切股份权益全部捐赠给国家,无论我生与死都捐赠。” 10月14日,卓玛在会见完袁宝璟后,立即马不停蹄地回到北京,在第一时间内落实这份捐赠。卓玛告诉记者,事实上,袁宝璟在签署这份捐赠书的时候,已经知道自己要“死”了,“他是从国家能源安全的角度来决定捐赠的,并认为这是自己的‘遗愿’之一。” 新闻回放 袁宝璟,辽宁省辽阳市人,北京建昊集团董事长,拥有资产三十多亿,31岁成为当时全国最年轻的上市公司董事长,32岁时获得世界传媒集团举办的“世界创业者大奖”,成为我国获此奖项的第一人,被誉为“北京的李嘉诚”。 2003年11月24日,辽阳警方以“雇凶杀人”为由,将袁宝璟抓获。警方调查认定,1997年,袁宝璟出资雇用汪兴杀人。此后,袁宝璟又雇凶杀死汪兴。 网络编辑:李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