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发出公告卡紧国门严防禽流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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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4:12 山西晚报 | |||||||||
据新华社电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卫生部3日联合发出公告要求,各地检验检疫和卫生部门要严格把关,防止禽流感传入我国,保护我国人民的健康安全。 公告指出,据世卫组织报道,2003年12月至今,有15个国家暴发禽间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越南、泰国、柬埔寨和印度尼西亚等国出现人禽流感疫情。截至10月20日,全球有118人感染,61人死亡。
公告要求,来自上述国家的人员,如有发热、咳嗽、头痛、全身不适等症状的,入境时应当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检验检疫机构要加强对入境人员体温检测、健康申报、医学巡查等工作,对有上述症状的人员要仔细排查,可疑病例发放《就诊方便卡》,给予优先诊疗。 前往上述国家人员,可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及其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了解该地区疫情,或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http://www.aqsiq.gov.cn)卫生检疫与旅行健康专栏查询相关信息。检验检疫机构应向出入境人员提供防治知识宣传资料,增强其防病意识。旅行中或旅行后发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就医,在入境时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 出境人员避免前往疫情发生地区或疫点,确需前往,应了解和掌握预防方法:避免接触禽流感患者、染病家禽及其粪便或沾染了粪便的灰土、泥土;避免食用生的或未煮熟的禽类;在疫情暴发点、禽类养殖、销售、屠宰、加工场所要采取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勤洗手;对禽流感病毒可能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处理;发现有流感样症状要及时就诊。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金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