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重案死刑复核可能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4:28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10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针对当前中国司法体制中存在的问题,确定了涉及八方面的50项改革措施。其中提到,“在未来五年内,最高法将采取积极行动,收回地方各级高院对目前部分死刑案件的死刑核准权”(本报曾作报道)。纲要的公布使得“死刑复核权上收最高法”这一司法命题继全国两会后,于今年再次引发公众关注。

  法官编制将达300人-400人

  与是否收回相比,最高法内部思考更多是如何收回的问题。据了解,当初被提出的方案主要有三种。一是按照几个大行政区域设立分院,专门负责辖区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死刑案件的核准工作。二是设立巡回法庭,定期到一定地区进行巡回复核。三是直接在最高法院内部增设死刑复核庭。

  据了解,中央最终批准第三种方案,并同意增加三个复核庭,增加法官的编制。专司死刑复核的工作人员招聘工作也已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继去年面向全国招聘20名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后,今年最高法将招聘的数量增加到50名。并将资历限制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学专业硕士以上学历,且其中20名需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同时,来自法院系统内部的选调工作业已展开。据了解,此番为准备死刑复核的人员编制将达300人-400人。

  只要案情有一点点可疑坚决不杀

  一个有关死刑复核程序的司法解释正在制定过程当中。一位接近该司法解释起草小组的人士向记者介绍,尽管尚未最终成稿,但一些思路将被重点考虑。包括增加复核庭人数,对重大、疑难的死刑案件采取听证会的方式等等。“总体方向,将使死刑复核摆脱目前行政化的色彩,对控辩双方更具透明性。”上述人士表示。

  据介绍,采取听证会方式的死刑复核将吸收辩护律师、检察机关、被告人、被害人等相关各方的参加,以便最大限度地发现“客观真实”,避免错案发生。“我们起草的规则将会最大限度限制死刑适用。只要案情还有一点点可疑之处,便坚决不杀。”该人士引述了该起草小组一位负责人的话。

  除此之外,司法解释拟对死刑复核程序予以完善,对一二审程序进行改革。该人士表示,死刑案件须规定“二审必须要开庭审理”。此外,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证人出庭作证率不高,存在许多案件包括死刑案件仅靠证人证言即予定案的情况,这种情况也会逐步得以改变。

  但是上述相关制度的完善已非最高法院一家所能实现,许多规定实际上涉及到《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修订。记者日前从全国人大法工委处获悉,上述两法的修订工作已在提速,各专家组争取在明年三月召开的全国人大会议上提交修订案供审议。据新京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