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今后也能领退休金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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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4:51 山西晚报 | |||||||||
本报11月3日讯(记者刘捷 实习生郝锴)今后太原市的个体户及其从业人员只要凭借营业执照和太原市个体劳动者协会颁发的会员证,就能办理养老保险,这是太原市个体劳动者协会与社保中心共同为个体户们制定的政策。也意味着,只要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太原市的个体从业人员也能像国家公务员一样按月领取退休金。 从现在起,凡在太原市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只要拿着营业执照和
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根据本人情况,在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0%、100%、150%、200%、300%五个档次范围内,自选一档作本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费按年缴纳。 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养老保险费按缴费基数的11%记入,并按省公布的个人账户利率记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每年结息一次;到其他单位就业的,养老保险档案和个人账户随同转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经劳动部门批准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退休养老金并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银行或邮局等机构领取基本养老金。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金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