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农业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加大免疫力度坚决阻断禽流感传染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5:04 时代商报

  新华社北京11月3日电 农业部3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抓紧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对本地的预案进行调整、充实、完善,积极应对秋冬季可能出现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坚决阻断禽流感传染给人。

  通知指出,对疫区内所有家禽采取强制性扑杀措施,对疫点、疫区全面消毒,不留死角和隐患,坚决把疫情控制在疫点上。各地要突出加强监测力度。及时汇总、分析有关数
据,提出疫情预警信息。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对瞒报、漏报和缓报的责任人要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加大免疫力度,提高免疫密度。对因工作失职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要坚决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卫生部3日联合发出公告要求,各地检验检疫和卫生部门要严格把关,防止禽流感传入我国,以保护我国人民的健康安全。

  公告指出,据世界卫生组织报道,2003年12月至今,韩国、越南、日本、泰国、柬埔寨、老挝、印度尼西亚、中国、马来西亚等15个国家暴发禽间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越南、泰国、柬埔寨和印度尼西亚等国出现人禽流感疫情。截至10月20日,全球共有118人感染禽流感,其中61人死亡(病死率51.7%)。

  公告要求,来自上述国家的人员,如有发热、咳嗽、头痛、全身不适等症状的,入境时应当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报。

  前往上述国家的人员,可以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及其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了解该地区的疫情,或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http://www.aqsiq.gov.cn)卫生检疫与旅行健康专栏查询相关信息。检验检疫机构应向出入境人员提供禽流感防治知识宣传资料,增强出入境人员的防病意识。旅行中或旅行后发现禽流感相关症状者,应立即就医,并在入境时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