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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后答疑制将在全国推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5:15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今后,法官判后答疑制度将在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大力推广。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2日在全国法院立案审判工作座谈会上提出的。

  法官判后答疑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在裁判宣判后,当事人对裁判有异议、疑问来访的,由原承办法官对裁判有关程序适用、证据认定、裁判理由等向当事人解释、说明;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的,由原承办法官与立案法官共同进行接访。据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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