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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被人冒领 邮局全额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5:1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徐建)未到期的定期存单遭人骗走,存款8000余元随后被支取,储户吴群花(化名)却无处说理。昨日,重庆大足县法院为她讨回了公道:邮局审查不严导致存款被他人冒领,应承担储户的全部经济损失。

  2004年2月25日,大足县珠溪镇的吴群花在县邮政局珠溪邮政支局存入8700元1年定期存款。今年3月25日,存款到期后,吴委托母亲叶芬(化名)到珠溪邮政支局办理转存手续
,不料,工作人员却告知:“该存单已自动转存,不需要再办理转存手续。”叶芬对此表示认可。

  谁知天有不测风云,当天,叶芬的存单被他人骗走,她便急忙到该支局办理挂失手续,但工作人员却称“此款已被人支取”,并且拒绝承担任何责任,叶芬随即到大足县公安局珠溪派出所报了案(此案至今未破)。今年4月27日,吴群花申请大足县法院对该存单档案进行证据保全,保全的存单显示,该笔存款确已自动转存,支取时没有填写任何人的身份证明。

  由于与邮局多次交涉赔偿事宜未果,吴群花将大足县邮政局告上法院,索赔存款本息共计8842.05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吴群花与珠溪邮政支局形成了合法有效的储蓄存款合同关系。该笔存款到期后,邮局办理自动转存手续,应视为双方签订新的定期储蓄存款合同,依然受法律保护。该笔存款在转存期未满,客户支取时,被告未按定期存款规定的义务去审查取款人的实名证件,主观上存在错误,客观上导致该款被他人冒领,给吴群花造成了经济损失,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法院遂判决由大足县邮政局支付存款及利息共计8842.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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