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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偷不到钱故意毁坏他人财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5:26 今日早报

  通讯员翁建军本报记者陈洋根

  早报讯只偷了5元钱,按照以往最多受个治安处罚。但在昨天,潜入他人家里,偷了5元钱的犯罪嫌疑人姜雨却被拱墅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他涉嫌的罪名为:非法入侵住宅罪。

  今年10月8日下午,姜雨窜至杭州城北某小区,隔窗见有一住户家中装修豪华,遂产生偷窃念头。

  姜雨用工具将该住户的防盗窗掰断,然后爬窗进入了室内。虽然翻箱倒柜,可是折腾了半天姜只找到了5元硬币。

  “不能便宜了这户人家,我带不走的东西也不能让你们正常使用。”姜雨打定主意要报复。

  姜雨将衣柜中的衣裤全部扔在地上,还用脚使劲踩;用热水浇电视机后还用脚踹了几下才解气。剪破床单后,姜雨还将鞋柜上6双漂亮的高跟鞋全部仍进了水里。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介绍说,由于犯罪嫌疑人入室盗窃后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严重干扰了他人的正常家庭生活,故虽然未达到盗窃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标准,但可以构成非法入侵住宅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非法入侵住宅罪的,最高可判处3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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