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咋个接种疫苗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5:31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
卫生部3日印发了《中国流行性感冒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在流感流行高峰前1至2个月接种流感疫苗能更有效发挥疫苗的保护作用。推荐接种时间为9月至11月份。 指导意见提出,推荐接种人群为60岁以上人群;慢性病患者及体弱多病者;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特别是一线工作人员;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养老院、老年人护理中心
指导意见中指出,全病毒灭活疫苗、裂解疫苗和亚单位疫苗的成分都没有感染性,不会引起流感,但是接种疫苗后有可能发生与疫苗接种无关的偶合性呼吸道疾病。意见还指出,接种疫苗后可能发生局部反应和全身反应。局部反应表现为注射部位短暂的轻微疼痛、红肿。全身反应表现为接种后可能发生低热、不适。一般情况下只需对症处理,不会影响疫苗效果。对鸡蛋蛋白高度过敏者可能发生急性超敏反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