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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断案后还须答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5:3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记者昨天了解到,最高法院将改革群众初次来访接待处理办法,推行法官判后答疑制度,即案件宣判后,当事人对裁判有异议、疑问来访的,由原承办法官对裁判有关程序适用、证据认定、裁判理由等向当事人解释、说明;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的,由原承办法官与立案法官,共同进行接访。 据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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