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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改革22条”让无为者“出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5:39 深圳商报

  【本报讯】横岗街道六约在全国率先建立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全区率先将出租屋管理职能下放到六约社区;平湖街道率先在全国建立街道一级应急指挥中心,并将应急指挥延伸到社区。昨日下午,在龙岗区改革工作会议上,出台了《龙岗区2005—2006年改革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简称“改革22条”)和《龙岗区区直部门领导班子岗位责任目标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龙岗区改革办也于昨天下午挂牌成立。

  这次龙岗区出台的改革工作要点中的22个改革题目,即是年内和明年该区实施的改革重点。其中属于经济发展类的有5项、城市和社会管理类的有9项、政府自身管理类的有8项。具体改革内容涉及: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科技、企业制度、区、街道、社区、文化、教育、体育等方面的改革。

  龙岗区委书记李铭在大会上表示,目前干部队伍的素质和干劲与发展要求不适应。他表示,现在我们缺少的是熟悉城市管理和社会管理的专业化干部,多的是万金油,什么都知道,但都不专。现在许多单位看着人不少,实际上单独应对一方的人不多。

  李铭表示,在干部的精神状态上,有的是消极应付,有的是“出工不出力”,有的干事主动性、创意不够,有的功利心太重,这进一步拉低了整个队伍的工作水平。“改革22条”的出台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就是要让无作为的干部“出局”。

  龙岗区代区长余伟良表示,此次改革工作的重点是加快深化经济领域改革,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加大城市和社会管理领域的改革力度,促进城市管理更加高效精细、社会管理更加规范有序;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执行力的提高。努力为龙岗实现较快速度、较高质量和较好效益有机统一的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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