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时评:“120”岂能被一家医院独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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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6:17 新桂网 | |||||||||
新桂网 据《今日早报》11月3日报道,在海南省海口市有这样一个奇怪现象:作为社会公共资源的“120”急救号码,多年来却被海口市人民医院一家独占垄断。有人计算过,目前该市常住人口80多万,流动人口20余万,该市人民医院的120急救中心根本应付不下来。虽然其他近百家医院分布在市区各个角落,但即使对于离该市人民医院较远的危重
120急救中心,当然是既“救急”又“救命”的公共医疗应急反应中心。当它被一家医院独占垄断时,不仅使其他有急救能力的医院造成了资源浪费,而且严重侵害了患者选择医院就近及时接受抢救的权利。 最为可怕的是,随着急救路径被拉长,它大大增加了危重病人的生命风险,延误病人急救时机,使“120”这个全国通用的急救特殊号码背上形象黑锅。 因为“120”公共资源为一家医院所享有,百家医院只能各设各的急救电话,太多的急救电话号码群众根本无法记清,遇到危急时刻自然难以做到就近急救。 公共急救资源的部门化、企业化,影响了公共利益,这种局面必须得到彻底扭转。就像“119”不能仅捆绑在某个具体消防队身上,“110”并非一家派出所的专线一样,“120”也不能变成一家医院的“财产”,尤其在有着近百万人口、市区面积达25平方公里的海口市,它更应成为整合全市急救资源的平台,成为一头连着百家医院一头连着近百万公众的调度中心。 从根本上改变公共医疗应急反应各自为战的怪象,责任在于地方政府。卫生部制定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把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当地的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发展总体规划。”这意味着建立120急救平台,为群众提供生命绿色通道是地方政府的责任,是不可推卸的行政义务。 本应服务公众的“120”长期为少数医院“拉病源”,这实在是职能部门的失职。救命的路,当然是越短越平坦越好。(张培元) 编辑:韦怡 作者:张培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