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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类人应打流感疫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6:43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据新华社北京11月3日电卫生部3日印发了《中国流行性感冒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在流感流行高峰前 1~2个月接种流感疫苗能更有效发挥疫苗的保护作用。推荐接种时间为 9~11月份。

  指导意见提出,推荐接种人群为 60岁以上人群;慢性病患者及体弱多病者;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特别是一线工作人员;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养老院、老年人护理中心、
托幼机构的工作人员;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出租车司机,民航、铁路、公路交通的司乘人员,商业及旅游服务的从业人员等;经常出差或到国内外旅行的人员。慎用人群为怀孕3个月以上的孕妇。

  指导意见指出,在流感不暴发流行时疫苗由群众自愿接种。费用自行负担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指导意见指出,全病毒灭活疫苗、裂解疫苗和亚单位疫苗的成分都没有感染性,不会引起流感,但是接种疫苗后有可能发生与疫苗接种无关的偶合性呼吸道疾病。意见还指出,接种疫苗后可能发生局部反应和全身反应。局部反应表现为注射部位短暂的轻微疼痛、红肿。全身反应表现为接种后可能发生低热、不适。一般情况下只需对症处理,不会影响疫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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