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雨不大 保险拒赔进水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7:00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颜斐 通讯员 姜在斌)郭先生大雨天驾车造成发动机损坏。因保险公司拒付修车费,日前,他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营业部诉至法院。据了解,保险公司只赔偿发生在暴雨情况下的车辆损失,双方对当天是否下了暴雨产生争议。 2004年8月9日,郭先生驾车至丰台区张仪村时开进积水中,导致发动机进水无法启动。此后,他花了近3万元维修,而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保险公司认为,根据合同,
而郭某认为,根据丰台气象站的观测,8月9日的降水量达到18.9毫米,强度达到大雨等级。按照气象部门对降雨强度的划分,降雨分为:“小、中、大”三个等级,并没有暴雨这一概念。此外,在投保车辆进水后,自己并未在水中发动汽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