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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被指让伤者自保断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7:00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李婧 通讯员 逸馨 美彤)厨师手被切去三指,带他去医院接受救治的饭店方称,医生令其自己保管断指。因断指被污染,受伤厨师落下残疾。而赔偿了厨师致残费的饭庄认为医院存在过错。昨天,西城区法院一审判决,认为饭庄没有举出医院有过错的证据,驳回原告诉求。

  原告北京一品香浓饭庄称,2003年9月22日,该饭庄厨师于某左手三个手指
被切肉机切断。于某随后到被告医院就医,当班王医师接诊。王医师并未立即为于某施再植术,却将断指交给原告保管并告知他“傍晚再来院施再植术”。当日16时30分,于某再次要求施再植术时,王医师已下班。当班医师答复“断指创伤面污染严重,无法再植”。后经劳动仲裁,由北京一品香浓饭庄赔偿于某60881.7元。饭庄认为,医院未尽职责,起诉要求医院承担于某致残赔偿费。

  法院认为,饭庄没有对医院存在过错行为提供相应证据,而且法院认为医护人员在对于某的诊疗过程中履行了医疗职责,并无不当,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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