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中小学配法制副校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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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7:11 南京报业网 |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3日电】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八条措施”,公安部要求,今年年底前要实现所有的中小学都要配齐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对因“八条措施”不落实,导致学校、幼儿园发生安全问题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3日表示,年底前,对所有涉校的恶性刑事案件,要重新进行梳理,逐一落实专案专人责任制,挂牌督战,限期侦破;对治安复杂地区的学校周边,要建立
对工作推而不动的,因“八条措施”不落实、隐患不消除,导致学校、幼儿园发生安全问题的,一律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和领导的责任。(编辑涵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