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香拜佛女乡长法庭摆“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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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7:19 扬子晚报 | |||||||||
办公室里烧香拜佛,大大小小的“符”不离身,女贪官——郑州市管城区南曹乡原乡长樊淑玲昨日在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受审。在法庭之上,她全盘承认公诉机关指控的受贿事实,但是一直坚持自己并非索贿。 樊淑玲之所以出名,与其烧香拜佛有关。当有关部门接到举报依法搜查樊淑玲家时,其随身携带的包中,大大小小的“符”占据了她手提包和钱夹的每一层,办公桌里则摆设
据办理樊淑玲案件的检察官称,在看守所时,樊淑玲仍然表现得很“义气”,对钱不在乎,看到同一监区的一名室友生活困窘,她在被提审离开许昌县看守所前,拿出自己的500元钱不声不响“充值”到了那名室友的名下。 法庭上,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涉嫌受贿86万元用于生活消费一说,樊淑玲一概不认可。她说,这些钱虽然存在了自己和丈夫名下,但是她分文未动,一笔笔详细记录在案,只是准备“另有所用”,并在案发后全部主动让家人从银行取出退还。据其辩护律师称,樊淑玲准备把该款项用在公益事业,至于是何事业其当庭没有公开说明。据悉,现86万元赃款已全部追回,并上缴国库。 当日上午11时30分,当在法庭做最后陈述的时候,樊淑玲突然哭了起来,“我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坐在被告席上……从基层一步步上来,我完全是靠实干干出来的……但是我过去的成绩也是有目共睹的,看看南曹乡这几年城市面貌和交通状况的变化……”说到这里,樊淑玲的陈述被法官打断了,因为其所说的与受贿案情无关。(据大河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