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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文化厅出台激励人才新政策 实行多劳多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7:58 东北新闻网

  记者11月3日获悉,今年省文化厅实行了一项激励人才、留住人才、引进人才的新举措,出台了《辽宁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实行学术带头人、专业带头人特殊补贴暂行办法》,被确定为学术带头人和专业带头人的人员,可在国家规定的工资收入范围外,每月加发500元至3000元的特殊补贴。目前,省图书馆、辽宁歌舞团、省文物总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省文物保护中心5家单位已实行该办法,共有20人被评为学术和专业带头人。

  为充分发挥分配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按照多劳多得、优劳优酬、按质取酬、按贡献分配的原则,鼓励专业技术以及经营、行政管理等岗位有影响的学术带头人、专业带头人多出成果、多作贡献,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和繁荣文化事业,省文化厅出台了《辽宁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实行学术带头人、专业带头人特殊补贴暂行办法》。《暂行办法》结合文化事业单位特点,打破资历和年龄界限,在学术带头人的确定上突出科研攻关、在专业带头人的确定上突出创作和表演。在学术带头人和专业带头人的选拔上,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和事业单位的自主权,采取个人申报、民主测评、考核评定、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等程序,确定人选,报省文化厅备案。但确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为学术带头人和专业带头人的需经厅党组批准。他们对学术带头人和专业带头人实行动态管理,享受的特殊补贴待遇两年内有效,超过两年继续保留资格的,可继续享受原待遇;补贴的发放标准也视贡献大小可升可降,人员可上可下。 ( 辽宁日报 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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