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起地铁“撞了不白撞”案宣判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8:36 每日新报 | |||||||||
《竞报》供本报专稿被称为全国首例地铁“撞了不白撞”案昨天在北京市西城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最终认定原告被地铁轧断双腿纯粹是意外事故,以地铁方没有过错为由驳回吴华林向地铁公司索赔 150万的诉讼请求, 1万余元诉讼费由其承担。 上午 8时 30分,吴华林被家人背上法庭,他的父母亲和姐姐也一起从安徽老家赶来听判决。听到败诉判决的一刻,吴华林的身子颤抖了,但是没有流眼泪。当记者采访吴华林
正在这时,吴华林的姐姐扶着他的母亲走到法庭中央,老太太身子一横倒在地上,法庭工作人员刚将她搀起来,她又“扑通”跪倒在主审法官面前,紧接着吴华林的姐姐、女代理人也都跪倒在法官面前,大呼:“为什么同样的案情,别人的诉讼费只需 50元,我们就要 1万多。我们不服!我们要上诉!” 在判决结果中,原告的诉讼费 1万多元也没减免。此前吴华林表示他虽然已经出院,但仍欠医院 6万元左右医药费,现在他不得不靠亲戚的接济。“从 8月开始,我已经开始上街乞讨了。” 宣判结果一出,由于吴华林家属集体给法官下跪,一度造成法庭局势比较混乱。记者和其他旁听人员陆续被请出法庭。事件回放 2005年 9月 29日上午 10时,吴华林从北京市南礼士路地铁站准备坐地铁到军事博物馆。下台阶时,吴为了赶车,跑动中在站台第一根和第二根柱子之间滑倒,整个人掉下铁轨。此时地铁列车驶过,其两腿被轧。事故发生后,地铁总公司垫付了 2万元治疗费,还欠医院四五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