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养殖的果子狸一律扑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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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8:36 金羊网-新快报 | |||||||||
防SARS重来,省林业局发通知要求非法养殖的果子狸一律扑杀 新快报讯 (记者 陈志杰通讯员越霖轩)昨天,省林业局发出通知称,今冬明春非典防控工作仍具有紧迫性和重要性,各地要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规范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管理。对非法养殖野生动物的,一律予以取缔,并依法处理;所养殖的果子狸集中登记、封存、扑杀。
去年初,广东曾进行了一场为期5天的果子狸扑杀行动。当时流行病学的相关研究表明,非典病例均与食用或接触果子狸直接有关,果子狸作为非典冠状病毒的载体或中间宿主的可能性极大。据此,省林业局要求各地组织力量对野生动物养殖单位进行全面清查和造册登记,取缔以销售、食用等为目的的果子狸养殖,并督促各养殖单位切实落实消毒措施,确保对粪便等排泄物以及污染物的无害化处理。 (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