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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类人禁接种流感疫苗 接种最佳时间为9-11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8:36 金羊网-新快报

  关注禽流感:八类人禁接种流感疫苗,接种最佳时间为9至11月

  新快报讯 (记者 姜永涛实习生李滢)卫生部近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主管部门印发了《中国流行性感冒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指出流感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可施行群体免费接种流感疫苗的紧急措施。同时,指导意见还指出八类人禁止接种流感疫苗。卫生部的通知说,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其卫生行政部
门根据流感监测和预警信息,为预防、控制流感的暴发、流行,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备案,可在本行政区域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流感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可采取应急接种措施,组织的群体性接种或者应急接种所使用的疫苗,由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除上述情况外,流感疫苗由群众自愿接种,费用自行负担或通过其它途径解决。疫苗接种应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接种单位内进行。广东省CDC(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邹钦主任说,群体性接种必须严格按照免费原则,并由一定级别的政府部门执行。关于接种疫苗的时间选择,《指导意见》说,由于接种疫苗后人体内产生的抗体水平会随着时间的延续而下降,并且每年疫苗所含毒株成分因流行优势株不同而有所变化,所以每年都需要接种当年度的流感疫苗。在流感流行高峰前1-2个月接种流感疫苗能更有效发挥疫苗的保护作用。推荐接种时间为9至11月份。各省可根据当地流行的高峰季节及对疫情监测结果的分析预测,确定并及时公布当地的最佳接种时间。另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及其医疗卫生人员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接到相关报告的,应当依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立即组织调查处理,并将异常反应及处理情况逐级上报至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禁止接种流感疫苗的人群对鸡蛋或疫苗中其他成分过敏者12岁以下儿童不能用全病毒灭活疫苗急性发热性疾病患者慢性病发作期怀孕3个月以内的孕妇医生认为不适合接种的人员严重过敏体质者格林巴利综合征患者

  推荐接种流感疫苗人群60岁以上人群慢性病患者及体弱多病者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特别是一线工作人员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经常出差或到国内外旅行的人员养老院、老年人护理中心、托幼机构的工作人员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出租车司机,民航、铁路、公路交通的司乘人员,商业及旅游服务的从业人员等(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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