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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学课时不达标 教师不能晋级教授不再续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8:41 天津日报

  本报讯(记者汪伟)从昨日召开的南开大学教学工作会上获悉,南开大学近日制定出台若干措施,进一步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并将本科教育质量作为一流大学建设的标志性特征。按照相应规定,对于达不到本科基本教学工作量和在院(系)课程评分位于后5%的教师,不能晋升高一级职务;对于无特殊原因而连续两年不讲授本科课程的,不再聘任其担任教授、副教授职务。

  南大将严格执行教授、副教授为本科学生上课制度,把教师承担教学工作的业绩和成果作为聘任(晋升)教师职务、确定津贴的必要条件,鼓励教授、副教授在为院(系)讲授专业课程之外,开设公共选修课。学校每年设立不少于50万元的专项经费,采取立项方式资助院(系)进行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从2006年起,凡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应当至少发表一篇教学教改论文。

  同时,

南开大学还制定了《本科课堂教学规范》,严格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对教师备课、上课、作业与辅导等都作具体要求。要求授课教师语言要清晰准确并精练,使用普通话,板书要设计合理、整齐,字体要工整、规范,服饰要整齐、整洁,注重仪态、仪表,符合教学规范。教师布置作业,要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及课程的特点,避免简单重复或“题海战术”。任课教师对学生上交的作业,要认真及时地批改并及时返回,批阅中要指出所依原理、公式或推导过程、计算方法中出现的具体错误所在,不能只划分正误号。其中,无正当理由造成延误上课、实验或考试5分钟以上或提前下课5分钟以上的;不按教学大纲进行教学,不认真备课,上课时无教案、讲稿,致使教学出现明显失误,学生反映教学效果差的;提供虚假学历、学位证明的;同一课程在3年内使用雷同试卷的;监考教师发现学生考试违纪或者作弊不制止、不上报的,都将认定为严重教学事故,并依据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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