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林业管理条例》将于12月1日起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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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8:43 青海新闻网 | |||||||||
青海新闻网讯 日前,《西宁市林业管理条例》(下称《条例》)通过批准,将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植树造林条款规定,依法负有植树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完成当地绿化委员会分配的植树任务,不履行义务植树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绿化费。 据了解,为加强林业管理、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综合效益,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西宁市根据国家《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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