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有望近期出台 专家开始论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8:49 东北新闻网 | |||||||||
近年来物业纠纷之所以比较突出,法律不完善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不过有个好消息要告诉观众朋友们,沈阳市房产局等有关部门在早些时候起草的《沈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已经进入了专家论证阶段,有望在近期出台。 【正文】
《沈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草案共四十七条,全方位规范了物业管理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其中【字幕】第九条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二分之一以上持有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业主大会做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业主大会做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字幕】第二十二条规定: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处分。 【字幕】第二十六条规定:业主大会可以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或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正文】 草案也进一步强调了房产行政部门对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 【字幕】第二十五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向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核定物业资质申请。符合条件的,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资质证书。 沈阳行政学院副教授 于天英 它主要是参照国家的物业管理法和相关省市的物业管理规定,如果这个物业管理规定出台之后沈阳市解决物业纠纷,就有了很好的衡量尺度,沈阳市物业纠纷将随着这部规章的出台得以很好地调整。 ( 沈阳电视台《沈视早报》李阳 姜黎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