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恶意欠薪,可加倍索赔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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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8:51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执掌市长专线,接听受理50多个来电,涉及劳动监察、拖欠工资、工伤纠纷等 本报讯 (记者 李晓平)每到年底,拖欠工资的行为都会受到劳动保障部门的严厉打击。昨日上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书记陈建荣执掌市长专线,在短短两个小时内共接听受理了劳动监察、拖欠工资、工伤纠纷等方面问题的来电50多个,为因这些问题而
签合同交社保,对劳资双方都有益 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法》用工方面一个最重要的内容。何先生在一家工地上班并受伤,因为没有和工地签订合同也没有交工伤保险等,现在不仅被拖欠了600元的工资,受伤费用也不知道向谁索赔。对此,陈建荣说,何先生应该先找工伤认定机构和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如果公司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那这笔费用应由公司来承担。在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情况下,工伤伤残如果达到等级,可以向工伤保险部门申请补偿,如有争议还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昨日陈建荣接到不少电话,反映用人单位存在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不为员工缴交社保的问题。他指出,很多进城务工人员缺乏安全教育和岗前培训,一旦出现工伤事故,企业就“袖手旁观”或者“逃之夭夭”。他反复强调,务工人员不要一味埋头工作,应该有法律意识,主动要求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时间、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和违约责任等,并且主动要求企业为职工缴交各种社会保险。陈建荣说,这对双方其实都是有益的,一方面劳动者有保护自己正当利益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可以规范用工,维护生产秩序,有效地保护商业秘密。如果企业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为员工缴交社会保险,根据市劳动法规的有关规定,劳动保障部门将对企业进行处罚。 被欠薪,记得60天内申请劳动仲裁 张先生在海沧某科技有限公司上班,公司里有近30人从6月到10月间整整5个月没拿到工资了,他本人就被欠了8000多元工资,昨日他向市长专线诉说了这个苦恼。 陈建荣说,劳动者工资被拖欠,首先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应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有争议可以走劳动仲裁的渠道,但要记得在60天的仲裁时效内申请劳动仲裁。他记下了郭先生的电话和反映的公司所在地,提醒郭先生先向相关部门反映并保持联系,市劳动监察支队会及时给予督促。如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工资,经责令限期支付而逾期不支付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工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据悉,今年以来,我市劳动监察机构不断加大对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执法检查力度。1至10月份,共检查用人单位4527户,受理群众举报投诉3488件,处理劳动突发事件及集体上访案件397件,清退押金51万多元,督促用人单位补发工资3490万多元。 进城务工人员,要学会冷静处理问题 针对少数进城务工人员由于工资被拖欠等问题,采取跳楼、跳塔、跳海等极端的行为。陈建荣提醒说,现在一些建筑企业拖欠工资及因生产性企业倒闭的拖欠工资,或建筑企业层层转包等,使得务工人员辛苦挣来的血汗钱遭到克扣。但不管出于何种原因,只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政府相关部门一定会想办法帮忙讨回,力争做到件件清、年年清。大家也可以拨打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举报投诉热线:5110656和劳动维权热线:12333反映问题。他说,希望务工人员要相信政府的办事能力,学会冷静处理问题;如果采取过于极端的行为,不仅是对自己不负责,也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 链接:集美启动“两节”专项执法检查(来源: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