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实施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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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9:16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李建成、郭峰、高振发)近日,承德市双桥区开始对全区4202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进行摸底调查。从11月起,该市将对人均住房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的最低收入家庭发放住房保障金。 拥挤、阴暗、潮湿、脏乱,对大多数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来说,改善住房条件是他们强烈的愿望。家住双桥区西大街的魏秀珍老人瘫痪在床多年,子孙三代一家5口人挤在不足2
从2004年11月起,承德市启动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程,人均居住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的家庭被首批纳入保障范围。市、县区财政部门负责筹集住房保障资金,并监督资金使用;同级民政部门负责按季提供最低收入家庭名单;残联负责提供最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名单;房产(房改)部门负责受理住房保障申请、核实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或提供廉租住房。享受租赁住房补贴的对象按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计发,每平方米补贴额为当地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租金的差额,租住公有住房的按同期公有住房租金的50%核减。 据统计,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程实施以来,该市已为1571户、3246人提供住房保障金79.73万元。从今年11月起,该市将对人均住房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的最低收入家庭实施住房保障,预计可为2316户4889人发放保障金187.5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