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日前通过取消遗产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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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9:20 中国新闻网 | |||||||||
香港立法会日前通过取消遗产税 中新网11月4日电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立法会日前通过取消遗产税,香港民政事务局署理常任秘书长余志稳表示,新安排下,以遗产总值四十万元计算,扣除八个星期的评税时间后,市民最快可在六周内向法庭申领遗产。 为了确保死者的家属领取遗产程序不受影响,香港民政事务局将协助大众处理去世人士的遗产。民政事务局署理常任秘书长余志稳表示,新安排下市民领取遗产的时间将缩短
余志稳表示,以遗产总值四十万元计算,扣除八个星期的评税时间后,市民最快可在六周内向法庭申领遗产。若总值多于四十万元,最快亦可半年完成。民政事务局还会筹备“遗产事务小组”,预计每年开支约八百万元。 另外,民政事务局将加设豁免小额遗产人士,擅自处理遗产刑事责任的机制。余志稳称,若遗产金额少于五万现金,在没有订立遗嘱或其它资产如股票、物业等情况下,遗产第一受益人宣誓后可领取遗产。但他强调,若死者持有股票,即使总值不超过五万元或已订立遗嘱,还需经过法庭申领遗产。 余志稳又表示,为了确保死者家属或遗属能在缺乏金钱而又有急需的情况下,得以处理死者的后事或维持遗属的生活,新条例在《遗嘱认证及遗产管理条例》加入条文,赋予民政事务局局长按申请授权从死者的银行户口发放款项,以支付死者的殓葬费用和应付死者生前受养而又在遗产中享有权益的人的生活开支。 余志稳表示,法案生效后首年,新职能会暂委税务局局长执行,为期一年。民政事务局还会筹备“遗产事务小组”,预计每年开支约八百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