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全国最大工程串标案开庭 串标好处费逾千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9:26 温州新闻网

  温州网讯 参加工程项目投标的多家建筑公司,为了保证各自的利益,竟然预谋串通让其中一家公司中标,然后从中标公司分取所谓的 “合理利润”。昨天,瓯海区法院开庭审理这起串标大案,该案涉案工程标的额近3亿元,收受串标“好处费”达1216万元。

  经办此案的瓯海区检察院检察官告诉记者,到目前为止,这是全国司法机关查处的市政工程领域串通投标案件中标的额最大,分取“好处费”最多的一起串标案。来自全国各
地的7家建筑工程公司,在参加市区南塘大道第二、第三标段和温州开发区滨海园区起步区第二标段3个市政工程项目投标中,竟事先预谋串通,让其中一家公司中标,并从中标公司分取“好处费”达1216 万元,这“三大工程”投资总额2.96亿元。案发后,各投标单位的代表已将所收的 “好处费”全部退出。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6月,温州开发区滨海园区起步区市政工程第二标段向社会公开招标,并采用最低造价中标评标办法。湖南省长沙市市政工程公司、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中港第二航务局等7家单位被确定参加最后投标单位。为了能保证各自的利益,该7家建筑公司的代表为此多次进行密谋串通投标,商定由长沙市市政工程公司与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合伙,并起草签订了投标报价协议书,由武汉市政工程总公司温州分公司经理提供串标必需的标书。在长沙市市政工程公司中标后,其公司需支付给其他5家参加投标公司各100万元的“好处费”。正式开标前,由长沙市市政工程公司代表与他人出资500 万元,分二次将“好处费”支付给各投标单位。

  2003年7月,市区南塘大道二期工程第三标段向社会公开招标。2003年8月,在南塘大道二期工程第二标段向社会公开招标时,该7 家单位如法炮制,进行串标,瓜分“好处费”。

  主审此案的审判长告诉记者,法庭对该案的审理至少需要2天时间。(记者 吴庆生 通讯员 滕理忠 瓯检)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