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经营、驯养、运输野生动物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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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9:35 锦州日报 | |||||||||
本报讯时林学报道:目前正是候鸟南迁的季节,我市地处候鸟迁徙的主要通道,为确保珍贵、濒危野生鸟类迁徙安全,预防高致病性禽流感通过候鸟传入我市,林业部门认真落实《锦州市林业局预防高致病性禽流感预案》,并下发通知,加强对经营利用、驯养繁殖、运输野生动物的管理,加大对野外猎捕的打击力度。 通知要求,对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整顿。将对各药店、商场、饭店
对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查。辖区内有多少养殖户,养殖的种类数量要掌握准确,对野生动物的运输要严格把关,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申请办理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繁殖许可证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批准发证;属于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必须经省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批准发证;属于有益的或者有价值的野生动物,必须经县以上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批准发证。 加大对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行为的打击力度。随着近年来工作的开展,周边环境有了很大改善,野外的野生动物数量大大增加,但是乱捕滥猎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林业部门将加大对山区、林区的巡逻检查,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将对各市场、市集检查,坚决取缔贩卖野生动物的非法场所,掐断野生动物不合法来源的销售渠道。举报电话:236255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