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解决环境问题是分内职责不是给予群众恩惠 偃师不再接受锦旗镜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9:44 中国环境报

  本报讯河南省偃师市环保局党组近日下文,要求机关和职工不再接受以农村党支部、村委会和群众个人名义赠送的各种锦旗、镜匾、感谢信等物品,今后会议室、办公场所也不再悬挂、陈列此类物品。

  由于环保部门经常为群众解决污染纠纷,为企业治理污染问题,因此时常遇到群众为答谢环保部门而赠送锦旗、镜匾、感谢信的场面。

  偃师市环保局党组从正反两个方面看待这个问题:一些单位和群众自发到环保部门,以赠送锦旗、镜匾、感谢信等方式,对环保局机关和职工在解决污染纠纷、为民办实事方面的突出贡献表示感谢,这对激励士气、树立环保形象产生了积极作用;但接受群众赠送的锦旗、镜匾、感谢信等,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群众不必要的负担,客观上容易造成把环保部门分内职责当成给予人民群众恩惠的错觉。环保部门接受人民群众赠送实际是颠倒了人民群众与人民公仆的关系,容易滋长官僚作风,削弱服务意识,损害环保部门的整体形象。

  偃师市环保局党组认为,环保干部、职工作为人民的公仆,其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治理污染和服务人民群众是环保部门的本职和义不容辞的职责。所以,就出台了这个规定。

  同时,为加强学习、强化服务,认真搞好自身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偃师市环保局党组提出建“五型”机关,树“五讲”风气,做“五好”党员。所谓“五型”机关,即力争把偃师市环保局建设成为学习型、服务型、规范型、实干型、开拓型机关;树“五讲”风气,就是要求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在工作中要讲政治、讲正气、讲团结、讲奉献、讲廉洁,人人争当“团结、务实,开拓创新,廉洁自律”的模范;同时还要求机关党员做学习好、思想好、工作好、纪律好、作风好的带头人,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