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禁养果子狸防SARS复发 监测乱捕滥猎高发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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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09:51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田霜月 通讯员 越霖轩) 昨天,广东省林业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取缔以销售、食用等为目的的果子狸养殖,做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有关防控工作,有效防止今冬明春非典疫情的发生,切断相关传染途径。 通知要求各地贯彻预防为主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规范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管理,强化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监测,建立健全疫情通报和信息交流机制,加强野生动物
不得以销售、食用为目的养殖 省林业局透露,2003年,广东出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原发病例,同时,流行病学的相关研究表明,2004年初出现的几例非典病例均与食用或接触果子狸直接有关,果子狸作为非典冠状病毒的载体或中间宿主的可能性极大。 省林业局要求各地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野生动物养殖单位进行全面清查和造册登记,取缔以销售、食用等为目的的果子狸养殖,并督促各养殖单位切实落实消毒措施,确保对粪便等排泄物以及污染物的无害化处理。对非法养殖野生动物的,一律予以取缔,并依法处理,所养殖的果子狸集中登记、封存、扑杀。 乱捕滥猎高发区增设监测站 省林业局指出,野生动物的运输、经营和加工是动物疫病传播到人群的重要环节。各地要加强对车站、机场、码头的检查,对非法运输的野生动物一律依法查扣,严防省外果子狸等野生动物流入广东。 各地要加强对市场、酒楼、宾馆等重点地区的日常巡查,严禁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以及非法来源的野生动物进入市场、酒楼,禁止宰杀、烹饪、销售、食用果子狸、旱獭、貉等野生动物,减少动物源性传染病传播人类的机会;做好野生动物从业人员档案建立、健康监测等工作。一旦发现从业人员发生不明病因的疾病或者不明病因引发的病兽疫鸟,要做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此外,各地需在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禁猎区、禁猎期内和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繁殖地、乱捕滥猎高发地区等增设保护和监测站点,增派管护和监测人员。对野生动物出现不明原因的大量死亡现象,要及时向当地林业或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